湖南新高考采用3+1+2模式,選科組合有12種,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為統考科目,物理和歷史必選一科,另外從化學、生物、政治、地理4門中任選2門,具體選科組合如下,供大家參考。
| 序號 | 物理科目組合 | 序號 | 歷史科目組合 |
| 1 | 物理 化學 生物 | 7 | 歷史 思想政治 地理 |
| 2 | 物理 化學 思想政治 | 8 | 歷史 化學 思想政治 |
| 3 | 物理 化學 地理 | 9 | 歷史 化學 地理 |
| 4 | 物理 生物 思想政治 | 10 | 歷史 生物 思想政治 |
| 5 | 物理 生物 地理 | 11 | 歷史 生物 地理 |
| 6 | 物理 思想政治 地理 | 12 | 歷史 化學 生物 |
選擇考的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學6門科目。
選擇考的考試內容為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標準規定的相關內容。
科學合理確定選考科目主要是要結合自身興趣特長和優勢、普通高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辦學條件進行選擇。第一,考生可根據個人志向、興趣愛好、自身優勢等因素,按照對各科目的喜好程度進行選擇。第二,考生要結合報考院校相關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進行選擇。第三,考生可根據所在高中的辦學條件、特色優勢等進行選擇。
選擇考科目由學生在高中一年級學習結束后即可選擇,在高考報名時最終確定。高考報名前都可以更換所選科目,高考報名結束后不可以更改。但在實際操作時,建議慎重考慮。一是無論哪一學科的學習,隨著內容難度的增加,都可能會遇到困難,有時成績還會暫時下滑,這屬于正常現象;二是選科后,各學科就開始學習所選科目選擇性必修內容,如果一段時間后再更換學科,已經進行的課程很難補課。因此,建議學生選科時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征求家長、老師的意見,科學選擇,盡量避免更換學科。
選擇考科目中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以原始分呈現,直接計入考生總成績;再選科目成績按照等級賦分辦法轉換后的等級分呈現,并計入考生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