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日加班費怎么計算?
導讀:過節加班工資怎么算?加班工資應按照《勞動法》和《北京市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京勞資發[1995]6號)中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的有關規定遵照執行。下面就由編輯為您介紹。
節假日許多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員工正常上班工作,可節假日加班,自己應按什么標準取酬呢?
加班工資應按照《勞動法》和《北京市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京勞資發[1995]6號)中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的有關規定遵照執行: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劃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其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市、區、縣勞動保障局批準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按上述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第十三條執行第十二條關于支付加班工資的規定時,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企業可自主確實,但不得低于我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是指本人基本工資,即職務等級工資(技術等級、等級、崗位工資)和工資構成中的津貼(獎金)。
節假日加班維權的注意事項
導讀:節假日加班維權的注意事項。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怎么算,員工有權拒絕加班,家政服務人員暫不享受節假日加班工資的待遇等注意事項,下面就由編輯為您介紹。
節假日加班維權的注意事項
一、節假日加班的工資該怎樣算?
用人單位應首先安排勞動者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如果安排勞動者延長勞動時間,應按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的150%支付勞動工資。非國有制企業也必須依照上述規定。
二、員工有權拒絕加班
用人單位不能強迫員工加班,更無權克扣工資。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必須事先與員工及工會協商。如雙方未協商,或安排的加班違反了勞動法規,員工有權拒絕加班。
有以下情況的不得安排員工加班:妊娠期女員工,不應延長其勞動時間;女員工懷孕7個月以上,不能安排加班;女員工在哺乳期內(哺乳未滿一周歲的嬰兒期間)不能安排加班。
二、家政服務人員暫不享受節假日加班工資的待遇
家政服務和保姆人員尚不屬于《勞動法》的適用范圍,所以家政服務和保姆人員暫不能享有節假日加班加薪待遇。
三、過節費不能抵加班費
過節費作為一種福利,用人單位支付過節費并不需要勞動者額外工作,加班工資則是對勞動者休假損失的補償。
清明節加班費怎么算?導讀:首先根據我國相關規定,清明節屬于法定節假日,法定放假一天。其次我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具體有關清明節加班費的內容由為您介紹。
清明節加班費怎么算?
(一)清明節屬于法定節假日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清明節屬于國家法定的節假日,而2020年清明節的放假時間安排是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補休。
(二)清明節加班費支付標準
根據《工資支付條例》,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由上述可知,清明節當天安排員工加班則需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如果在2020年4月7日(星期一)安排勞動者上班,屬于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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