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走讀半住校申請書格式
甲方:學院
乙方:學生姓名;學院(系)級專業
雙方同意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有足夠的宿舍供乙方入住,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進行走讀,屬乙方自愿而非校方原因所致。
二、根據教育部令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二章、第十三條:下列情況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它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外發生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因此,乙方進行走讀按上述4條論處。
三、乙方必須提供以下書面材料給甲方備案:
1、學生本人申請書,申請書中必須寫明:
。1)學生走讀住宿屬本人自愿非校方原因所致。
(2)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責任由學生本人全部承擔,與學校無關。
2、學生家長親自到校同意學生走讀,并在本協議書上簽和蓋印。
3、學生所在學院(系)領導簽同意并蓋公章。
四、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學生本人一份、校黨委學生工作部、保衛處、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各留存一份備案。
五、本協議從雙方簽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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